粤职学会〔2021〕6号
各会员单位:
现将民政部等22部门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(民发〔2021〕25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,为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、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。
附件: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(民发〔2021〕25号)
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
2021年4月12日
附件:
关于转发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(民发〔2021〕25号) 的通知